建築工程合同變更的法律規定
建築工程合同變更的法律規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五百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民法典》 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的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式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
6、《建築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7、《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九條規定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調整情況發生後14 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將其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 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當合同規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情況發生後,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發包人,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並書面通知承包人。”
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
9、《建築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10、《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九條規定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調整情況發生後14 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將其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 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當合同規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情況發生後,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發包人,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並書面通知承包人。”
11、《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十條規定
“工程設計變更價款調整:
施工中發生工程變更,承包人按照經發包人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重大變更,需按基本建設程序報批後方可施工。
在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後14 天內,設計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後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諮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後14 天內,如承包人未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則發包人可根據所掌握的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和調整的具體金額。重大工程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和確認的時限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
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一方,應在收到之日起14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協商意見,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 天內,對方未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時,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確認增(減)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變更的法律規定的相交資料,從內容中我們可到,建築工程的變更必須是合同當事人同意,是一致協商的結果,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修改合同,對於建築工程合同的變更,涉及到的方面也有很多,工程設計、工程價款等相關方面,都要依法進行變更。如果您還有相關不明白的問題,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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