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合同 > 借款合同

甲乙訂立借款合同一份

甲乙訂立借款合同一份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甲乙訂立借款合同一份是怎樣的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0條的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所以甲乙之間關於“如乙無力還款,則該飾品歸甲所有”的約定無效。這一條款屬於流質條款,依擔保法規定,流質條款不具有效力。但流質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擔保合同為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無效不能決定借款合同的效力。
甲乙訂立借款合同一份內容介紹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