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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數額多少?

一、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數額多少

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數額多少?

一般來説建築工程合同的違約金是由當事人自行商定,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並且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約定違約金的特徵

1、違約金的數額是雙方預先確定的;

2、違約金是—種違約後的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換言之,只要當事人無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在支付違約金後而免除履行主債務的義務

三、違約金的注意事項

1、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1)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

(2)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

(3)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

2、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

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計算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3、合同當事人明確約定適用地方規章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執行。

4、對約定違約金和罰款的,或只約定罰款的,只要其金額不超過未履行部分總額的,可將罰款視為違約金處理。

建築施工合同的違約金數額並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由出包方和施工方協商來確定違約金數額。違約金數額可以按照上述的方式來計算,一般來説盡量不要超過實際損失,否則會被認為是違約金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