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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依據應包括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的原因是比較多的,不能説所有的工程質量事故都是由於人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以後,肯定國家有關部門對於工程質量事故是要依法處理的。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時候,需要結合相關的材料,任何結果度必須有依據才行。那麼,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依據應包括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依據應包括什麼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依據應包括什麼?

進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主要依據有四個方面: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關當事各方認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託合同、材料或設備購銷合同以及監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和相關的建設法規。

(一)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

1、施工單位的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有責任就所發生的質量事故進行周密的調查、研究掌握情況,並在此基礎上寫出調查報告,提交監理工程師和業主。

2、監理單位調查研究所獲得的第一手資料

(二)有關合同及合同文件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託合同;設備與器材購銷合同;監理合同等。

(三)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

1、有關的設計文件

2、與施工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和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計劃。

(2)施工記錄、施工日誌等。

(3)有關建築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4)現場製備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5)質量事故發生後,對事故狀況的觀測記錄、試驗記錄或試驗報告等。

(6)其他有關資料

(四)相關的建設法規

與工程質量及質量事故處理有關的有以下五類。

1、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資質管理方面的法規

2 、從業者資格管理方面的法規

3、建築市場方面的法規

4、建築施工方面的法規

5、關於標準化管理方面的法規

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據主要包括引發工程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建築工程當中所涉及的合同,有關建築工程設計的文案,建築工程檢驗勘察的相關資料。這些都是在工程質量事故以後,處理工程事故的單位,需要有關部門提交的重要材料。

標籤:質量事故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