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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應在什麼依據下進行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應在什麼依據下進行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也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基礎上進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應在什麼依據下進行呢,下面就看看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吧。

一、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的依據是什麼?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1.檢驗批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驗收。

2. 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 行驗收。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地基與基礎分部 工程的驗收。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主體結構、節能分部工 程的驗收。

4 .單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後,分包單位應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進行自檢,並應按 本標準規定的程序進行驗收。驗收時,總包單位應派人蔘加。分包單位應將所分包工程的 質量控制資料整理完整後,移交給總包單位。

5.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 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時,應由施工單位及時整改。 整改完畢後,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

6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理、施工、設計、 勘察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介紹的很詳細,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的管理,統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的質量,制定本標準。建築工程質量是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合格的基礎上,由工程質量驗收責任方組織的,工程建設相關單位參加。

標籤:驗收 建設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