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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工程質量驗收的定義是什麼

其實很多人在瞭解某個城市的時候都是通過當地的城市建築逐步進行的,因為城市建築在某種程度上來説總是散播着屬於當地的某些生活韻味的.城市建築為我們共同營造了一個非常和諧安寧的精神家園的同時,最關鍵的就是要對所有的建築工程進行質量上的驗收,當然有些普通民眾可能還不瞭解在我國工程質量驗收的定義是什麼?

在我國工程質量驗收的定義是什麼

一、在我國工程質量驗收的定義是什麼?

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我國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GB/T l9000——2008關於質量的定義是: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質量是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及其產品的質量,即通過施工使工程的固有特性滿足建設單位(業主或顧客)需要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規範的要求。

施工質量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建成的工程實體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檢查驗收合格。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

“合格”是對施工質量的最基本要求,施工單位可與建設單位商定更高的質量要求,或自行創造更好的施工質量。

二、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總體要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規定;

②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工程質量驗收的前提條件為施工單位自檢合格,驗收時施工單位對自檢中發現的問題已完成整改。

2)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資格包括專業和職稱要求,具體要求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尚無規定時可由參加驗收的單位協商確定。

3)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主控項目是指建築工程中對安全、節能、環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一般項目是指檢驗批中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檢驗批也不宜過多補充,後面單獨設置了知識點)

4)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及材料,應在進場時或施工中按規定進行見證檢驗。見證檢驗指的是施工單位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的見證下,按照有關規定從施工現場隨機抽取試樣,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的活動。(見證檢驗已經單獨設置成微課,因此不用過多補充)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在驗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

7)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由此可見,工程質量驗收的定義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也就是説項目工程在竣工了以後對於所有的分項結構,用工材料,節能,設計上的要求等多方面的內容都要進行統一的檢測,質監工作人員在檢查的時候發現哪一個部位上質量不合格的話都會要求及時整改,也就是依法投入市場當中使用的工程,質量肯定都是被評判為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