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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驗收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我們國家工程的種類是非常多的,在現實生活當中也存在着一種比較特殊的工程,也就是隱蔽工程雖然是隱蔽工程,但是也是同樣需要進行質量驗收的,這是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驗收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驗收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驗收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隱蔽工程:驗收的條件

(1)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2)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3)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合同工程質量標準

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通常採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a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b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

a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b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c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範疇。

a工程倒塌或報廢;

b由於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c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於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後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於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台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以下四級: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為二級;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4)特別重大事故:凡具備國務院發佈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列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上述影響三個之一均屬特別重大事故。

5)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為質量問題。

合最新工程質量標準的內容,小編就整理在上面,關於工程的質量,首先需要有人進行監督,因為涉及到很多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必須嚴格謹慎。在建設工程的過程中,人員的監督,材料的監督等等都需要到位,否則就有可能造成很嚴重的後果

首先小編給大家簡單的闡述了一下,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驗收的一些具體的方法,比如説需要在隱蔽之前通知相關的單位來進行驗收。其次就是還有工程質量的標準法律規定也給大家介紹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