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確認的簽證能作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嗎
工程款糾紛3.16W
發包人在工程簽證管理上的紕漏將可能導致其面臨承包人索賠的風險。應在合同中規範工程簽證的程序,以防日後因工程簽證引發糾紛。
1、發包方的法定人代表人針對工程量及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
2、發包方的項目經理針對工程量及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因為項目經理就是發包人法定代表人在項目部的代表人;
3、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其他有權人員,對工程量和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
4、除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合同約定的具體有權人員外,他人對工程量和價款等所作的簽證、確認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5、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發包人應相關工作人員職務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但發包人有證據證明承包人明知該工作人員無相應權限的,該工作人員簽證的內容對發包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1、發包方的法定人代表人針對工程量及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
2、發包方的項目經理針對工程量及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因為項目經理就是發包人法定代表人在項目部的代表人;
3、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其他有權人員,對工程量和價款的簽證,可以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
4、除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合同約定的具體有權人員外,他人對工程量和價款等所作的簽證、確認不能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
5、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發包人應相關工作人員職務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但發包人有證據證明承包人明知該工作人員無相應權限的,該工作人員簽證的內容對發包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七十六條 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
工程欠款糾紛怎麼處理
拖欠工程款是工程糾紛中常見的糾紛類型之一,出現拖欠工程款的情況不同,其處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對於因沒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為,應當通過訴訟方式儘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理由是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有取得生效判決方能...
-
如何追工程欠款
追工程欠款的方法是:1、與欠款人進行協商,主動與發包人、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等進行協商解決,爭取能夠達成還款協議。2、找追債公司幫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況下,部分被欠款人選擇請求追債公司的幫助,來協助要回工程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3、通過向法...
-
一張工程款欠條可以起訴嗎
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其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如果工程款時分期支付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
-
給政府單位做事不結錢怎麼辦
1、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