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在我國未成年人作證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場嗎?

一、在我國未成年人作證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場嗎?

在我國未成年人作證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場嗎?

1、民事訴訟中的證人,不同於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只需要如實提供自己所見到和聽到的事實真相,因此,法律並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作證時需要監護人在場。

2、《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

3、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4、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二、法定監護人的義務

義務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入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根據《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對於那些未經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以及讓正在小學、初中就學的子女或被監護人中斷學業的家長,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其他行政處分,開採取有效措施,責令他們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是:(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在我國未成年人出庭作證是不需要法定監護人在場陪同的,相關法律規定煩知道案件情況的人員,都有義務出庭作證的,如果説是未成年人不能完整正確的表達個人意思的,是不能出庭作證。相關法律條例針對法定監護人的義務也是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就是為了方便大家各行其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