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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證據能夠比較好獲得撫養權?

哪些證據能夠比較好獲得撫養權?

撫養權,一直是離婚夫妻爭奪的焦點,一般而言父母雙方為了能夠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紛紛收集證據來佐證自己能夠獲得撫養權。那麼哪些證據最能幫助獲得撫養權呢?本文就將這些內容整理出來。

在離婚案件中,焦點往往是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怎樣才能取得撫養權?這關係到孩子的未來,也關係到自己所分割到的財產,收集哪些證據有利於取得撫養權?雖然我們不希望因為夫妻雙方離婚而把孩子牽扯其中,但是現實往往是殘酷的。

收集哪些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建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我們希望即使夫妻離婚了也能夠讓孩子有個良好的生長環境 。

在離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其中又包括兩種:其一,真心愛孩子,願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迫使對方讓步。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讓孩子有個良好的生長環境才是官司的真正出發點。如果在取證的方法、取得的證據的使用上存在疑惑,最好還是諮詢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吧。

孩子能夠獲得最好的成長環境是法院判決撫養權最重要的一環。而證據的收集最重要的就是滿足孩子成長環境,所以,證據只要能夠證明最利於孩子成長就最易被採納。

標籤:撫養權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