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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涉及什麼問題?

逃避税費。所謂“陰陽合同”,是指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一虛一實兩份合同,以達到逃避税費,或騙取貸款等目的。但是,陰陽合同時隱藏着嚴重的法律風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此情形下,陰合同因為其違法性,因此往往會被確認為無效,想逃避税款可能會導致官司纏身,或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陰陽合同涉及什麼問題?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税罪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標籤:陰陽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