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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監護人責任有哪些?

小學監護人責任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必須由監護人為其保護安全、權益等,作為監護人,既有責任,又有義務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教育,最重要的為為其行為承擔民事責任。那麼小學監護人責任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帶您一探究竟。

1、監護人的職責就是要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撫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教育;在被監護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因此,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是監護人的法定義務和職責。

2、監護人有義務對子女進行管理和教育,並對其民事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有義務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進行教育;有義務配合學校對其未成年子女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有義務教育子女不單獨外出,不做有危險的活動,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義務將子女的身體異常情況和不正常情緒通報學校,避免發生意外;

3.有義務做好子女在脱離學校和家庭期間,如上學、放學路上和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義務檢查子女是否帶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險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義務教育子女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培養他們從小養成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有義務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糾正子女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想法、做法和習慣。

4.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如果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被監護人處於未成年,教育處於小學這種初級階段,監護人的責任尤為重大,關乎到孩子的心智塑造,性格培養甚至三觀的形成。於是我國法律也有具體的細緻的規定,監護人不僅道德上具有責任,法律上也有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