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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房可以繼承遺產嗎

單位公房可以繼承遺產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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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的税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説:我國的繼承法規定了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合法有效的財產之後,同時繼承了被繼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債務,根據債務的相對性原理,繼承人只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綜上所述,不管是“父”或“子”都沒有義務去無休止地“替”對方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