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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

遺產繼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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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中的一種特殊形式,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其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那具體來説,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

所謂的代位繼承人,就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製的血親。具體而言,包括: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1、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2、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3、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

4、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二、可以代位繼承的人有哪些

1、被代位人的繼子女可否代位繼承呢?

對此現行法和司法解釋均無明確規定。一般認為,繼子女與養子女不同。依《收養法》第23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因此,被代位人的養子女為被代位人的擬製血親,可為代位繼承人。而被代位人的繼子女不為被代位人的血親。因此,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繼子女應只有權對其生父或生母代位繼承,而不能對其繼父母代位繼承。

2、代位繼承人是否應當限於被代位人死亡時已存在的晚輩直系血親?

一般認為,只要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養的,均可為代位繼承人。因為繼承是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

3、代位繼承有無代數限制?

我國現行繼承法上對此問題未做明確規定,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採取無限制説,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在代位繼承時,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為繼承,代位繼承不受輩數的限制。但如果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上文就是對“哪些人可以代位繼承”的問題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