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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夫妻的忠實義務規定有哪些

離婚1.62W

一、違反夫妻的忠實義務規定有哪些

違反夫妻的忠實義務規定有哪些

違反夫妻的忠實義務規定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踏實以維護婚姻關係的專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實義務是保護被侵權者的利益,夫妻必須都愛情專一、感情忠誠、互相忠實於對方。夫妻忠實義務強調男女平等,即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有悖法律,懲治辦法相同。幾十年來,有一些人主張反對夫妻忠實義務,但隨着時間如沙子緩緩被社會拋棄,這證明了夫妻忠實義務的充分性和必要性。

二、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忠實義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忠實以維護婚姻關係的專一性和排他性,有人將忠實義務稱為貞操義務,關於夫妻忠實義務可作狹義和廣義兩種解釋。狹義上的夫妻忠實義務,又稱貞操義務,僅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專屬義務。廣義上的夫妻忠實義務,不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貞操,不為婚外性行為,也包括夫妻不得惡意遺棄配偶他方,不得為第三人利益犧牲、損害配偶他方的利益。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違反忠實義務,一般不單純是指情感關係,還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對隱祕的兩性關係。從司法實踐看,婚外性關係的存在一般是被作為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看待的。因此,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主要有兩種: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登記結婚或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因此,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主要為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近年來,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夫妻離婚的發生率是越來越高,由於離婚引發的糾紛事故也比比皆是。有緣分相識相知,能在親朋好友的見證下完成婚姻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我們應該珍惜婚姻生活,而不是受外面世界的誘惑,造成婚姻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