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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撤銷權一年過後會有什麼後果?

一、法定撤銷權一年過後會有什麼後果

法定撤銷權一年過後會有什麼後果?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法定撤銷權的期限是多久?

1、《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2、一般情況下,法定撤銷權的行使要由贈與人本人行使,但在贈與人因為受贈人的傷害行為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情況下,則撤銷權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如果在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之後,出現了法定的撤銷事由,而贈與人的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又不是因為受贈人的傷害行為所造成,在這種情況下,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能否行使撤銷權,對此,合同法沒有予以明確的規定。

3、我們以為,在這種情況下,應允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享有撤銷權,因為贈與合同是以感情和道德為基礎的,出現了撤銷的法定事由,也就喪失了贈與合同存在的道德基礎,也必然會違背贈與人實施贈與的初衷,如果贈與人活着或者沒有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他必然會行使撤銷權。因此,在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即使這種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不是由受贈人的行為造成的,如果出現了法定的撤銷事由,法律也應賦予其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以法定撤銷權。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對法定撤銷權一年過後的後果,法定撤銷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一年期限內行使,所以想要行使法定撤銷權一定要注意好時間,法定撤銷權不想任意撤銷權那樣可以隨意行使,不受什麼限制。法定撤銷權是合同法中很重要的一樣權利,大家可以深入瞭解一下。若有其他疑問,可以諮詢本站。

標籤:後果 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