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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共有公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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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辦理離婚的時候,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離婚協議。這樣,對於雙方來説都是有利的,避免因訴訟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分割房產的時候,為了提高協議效力,雙方可以去做一個公證。那麼,離婚房產共有公證的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離婚房產共有公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一、離婚房產共有公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1、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二、離婚房產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1、需要雙方身份證,户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上面註明該房產分割細則)。

2、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3、住房房產證,契税證,土地證。兩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去諮詢辦理離異房產析產公證手續。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三、離婚財產是否必須要公證?

離婚協議並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並領取離婚證後才開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必須是確實分割完畢,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你不知道離婚協議怎麼寫可以找律師代寫。

但是有時離婚協議涉及到房產問題的,比如離婚後需要過户的,有必要去公證,因為公證後在辦理房產過户時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證了的離婚協議直接去房管部門辦理,無需對方配合。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簽署的,就無需公證也具備法律效力。雙方就離婚房產共有公證,則是為了提高協議效力。在公證之前,雙方要準備好離婚協議書、身份證及房產證等資料,然後到當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人員會核對信息,就房產分割情況和雙方確認,並形成筆錄,由離婚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