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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房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由於房產的價值很高,很多時候,離婚雙方圍繞房產分割會鬧出矛盾,協商不能解決的,只能通過法院審理來處理。經過法院的判決,將房產分配給一方的,需要辦理房產證的過户,這樣才能明確房產的歸屬。那麼,法院判決離婚房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法院判決離婚房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一、法院判決離婚房產過户手續是怎樣的?

由於離婚的法定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房產過户根據離婚方式的不同,準備的材料也有區別。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未達成協議,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的沒有離婚證,因此,訴訟離婚房產如何過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

2、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

3、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4、房產證。

二、哪些房產不可以分割?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3、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4、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5、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三、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離婚房產的分割有兩種方式,協商或者訴訟。辦理法院判決離婚房產過户手續,需要當事人準備好判決書、房產證、身份證等,到當地的房管局做變更登記,這要雙方都要親自前往,順利的話,當天就可以辦好。離婚房產分割涉及到很多情況,有的房產還不能分割,具體要看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