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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離婚3.15W
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律師解析:離婚需要的證據有以下幾種:
1、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户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離婚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3、證明有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離婚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4、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離婚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户行名稱和開户賬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賬號以及開户的證券營業部;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有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
5、有具體的訴訟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離婚證據是關鍵,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離婚官司輸贏的關鍵就在於離婚證據是否充分,是否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離婚證據的充分與否直接關係到,法官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認定,然而離婚證據的收集又是一個複雜又富有技巧的過程。因此在這種時候,可以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他們會根據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告訴他們應當收集哪些離婚證據,怎樣收集的證據才是合法有效地,才能被法院採納作為離婚的證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