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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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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流程是什麼?

法院離婚其實就是我們常説的訴訟離婚,而訴訟離婚肯定是由自己獨特的程序的,這就是打離婚官司的程序。現實中不少人都想了解法院離婚流程是什麼,為了幫助大家解開疑惑,小編特蒐集了相關問題,將在下面為大家解答。

法院離婚程序一般是:

1、到法院立案大廳申請離婚訴訟,對符合條件就會給於立案,去申請的時候要提交的資料包括: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女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一般的離婚訴訟,最長不會超過六個月。

以上就是對法院離婚流程的解析,現在大家應該都知道法院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吧。到法院打離婚官司肯定是因為對雙方的一些事情無法協商一致,為了在訴訟的過程中給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請您聯繫本站的資深離婚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為您打這場離婚官司,幫助您爭取最大的利益。

標籤:離婚 法院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