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禁止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禁止結婚的疾病有哪些
《婚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
在《民法典》中已經取消了禁止結婚的疾病這一條規定。只規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沒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並沒有關於禁止結婚的疾病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可以撤銷婚姻的情形
可以撤銷婚姻的情形有下列兩種:
1、因脅迫而結婚的,被脅迫一方可以在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撤銷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撤銷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上文中,小編詳細為大家整理了禁止結婚的疾病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各位順利的完成結婚登記手續,不過小編在此也要提醒一下想要結婚的男女,為了日後的幸福生活,建議在結婚前還是進行一下相應的檢查。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
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沒有結婚證,離婚的方法:1、如果是因結婚證遺失而沒有結婚證要想離婚的,可以先去補辦結婚登記,之後再向婚姻機關提出離婚,或者去法院協議離婚。2、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但是沒有結婚證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即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
-
沒結婚生子需要付撫育費嗎
律師解答:需要。律師解析:需要。因為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對於沒有結婚而生的孩子也應當適用婚生子女的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育費。...
-
買賣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買賣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買賣的婚姻並不是當事人自願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該婚姻。我國法律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即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
-
結婚證丟失外地能補辦嗎??
律師解析:結婚證丟失外地是不可以補辦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