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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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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

我國規定的結婚條件分為了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這其中消極條件就包括了禁止近親結婚。主要是因為近親結婚的不利於後代的優生優育,另一方面也與道德倫理不符。那麼你知道我國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嗎?本站小編為大家在下文中做出詳細解答。

一、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於老百姓常説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範圍。

二、近親結婚的危害有哪些

根據專家估計,每個正常人身上可能攜帶有幾個甚至十幾個有害的隱性等位基因,近親通婚會使得這些隱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機會,並且產生遺傳上的異常。人類的核基因組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在近親通婚的情況下,兩個相同有問題的基因結合到一起的機會遠遠大於非近親通婚的人。近親通婚的風險到底有多大?讓我們從以下婚配模式來計算:

如果在一級表親和二級表親之間有一級隔代表親和一級隔山表親通婚,則近親指數就是1/32,其他類型依次類推。假設一種遺傳病在人羣中的比例是1/1000:

非近親通婚的後代患病風險為1/1000000(百萬分之一);

二級表親通婚後代患病風險為 1/128000

一級表親通婚後代患病風險為1/32000

兄妹通婚的後代患病風險為1/8000

與非近親結婚相比,二級近親的風險增大8倍;一級近親的風險增大31倍;兄妹通婚的風險率則是正常隨機婚配的125倍。

如果按照專家的提示,每個人可能攜帶有幾個甚至10幾個隱性的有害基因的話,近親通婚後代患病的風險還會更高。比如糖原儲積症這一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它的可能類型很多,其基因由17個以上的外顯子構成,不同外顯子發生突變的人結婚後代不會產生異常,而兩個完全相同的外顯子的配對,通常是產生於近親通婚。

有人説不同民族之間通婚會增加癌症的發病率,這是完全沒有科學根據的。現代人類沒有生殖隔離,也沒有種之分,白人、黑人和黃種人都是血緣關係十分相近的同種。用誰都能看得懂的例子來説,一個黑人和一個白人之間的分子上的差異,可能比一個北京人和一個上海人之間的遺傳差異還小。這就是遺傳學上所定義的族內個體之間的差異可能大於族間個體的差異。

此外,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在近親結婚所生子女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非近親結婚。為此,許多國家通過法律禁止近親結婚。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叔(伯、姑)與侄(女)、舅(姨)與外甥(女)之間的關係。據調查,近親結婚率,城市約為0.7% ,農村 1.2% ,某些山區農村、海島由於交通不發達,近親婚配更高,因而遺傳性疾病就較多。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明白了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以及近親結婚的危害。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三代之內、五代之內不能結婚的劃分還不是很清楚,這時就需要可以諮詢和聘請本站網站專業的婚姻律師,律師會通過自己的專業法律知識及實務能力,幫您劃分清不能結婚的近親屬的範圍,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為您省心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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