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
我們在生活中解決任何問題不能感情用事,在法治社會中,要利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自己的問題,問題有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離婚問題也要走法律程序,那哪些情形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哪些情形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國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出現的,對於哪些情形才屬於無效婚姻呢?依據我國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婚姻:
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或形成事實婚姻的;
2、未到法定婚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即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二、無效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無效婚姻,又稱違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兩性的結合因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婚姻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
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哪些情形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法律可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種種問題需要依靠法律來解決,包括離婚問題也要依據婚姻法來解決,確保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
四、向法院申請無效婚姻的主體
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
如果夫妻一方結婚證丟失怎樣辦離婚手續
律師解析:可以憑藉另一張結婚證辦理,或者補辦結婚證後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在補辦結婚證後,在去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在生活中,結婚證丟失的,是不用擔心辦理不了離婚手續的,去補辦即可。...
-
非法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
-
無效婚姻的情形包含哪些
律師解析:無效婚姻的情形包含重婚、與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結婚以及未到法定年齡的。無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前者為...
-
結婚證剛領了能撤銷的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結婚證剛領了一般不能撤銷。但存在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因受脅迫結婚,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