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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隨着我國《反家暴法》的出台,如今要是在家庭生活中造成了暴力對待的話,那麼受害人此時是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不過對於很多人來講,應該都不瞭解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家庭暴力行為有,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性謾罵、恐嚇等身體、精神侵害。

(二)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書面申請,若有困難,可口頭申請。若當事人是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因受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的,可由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委會、村委會、救助管理機構代為申請。申請不需繳納訴訟費,也無需提供擔保。

(三)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需要什麼條件

有明確的被告人、有具體的請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未婚同居也可申請)。

(四)提出申請後多久能得到回覆

受理申請後,法院於72小時之內做出決定;情況緊急的,應在24小時之內決定。

(五)法院如何裁決

案件審理比照特別程序進行、是否需要聽取被申請人意見,視案件具體情況決定、人身安全保護令以裁定形式作出。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六)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期多久

自做出決定之日起,不超過6個月。

二、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保護

(一)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保護申請人

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人身安全保護令由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二)被申請人違反人身保護令怎麼辦

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了吧。通常在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也不是説提出了申請就一定能獲得,此時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

標籤: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