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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

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人身保護令全稱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頒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通過他來保護你的安全。
人身保護令主要通過四個措施來保護你:
第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第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第四,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後,會直接送達被申請人,還會送給公安機關、村委會、居委會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協助實施保護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標籤: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