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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是共有房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是共有房產嗎

一、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是共有房產嗎?

婚前買房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準,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1、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6、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二、婚後房子加名字怎樣進行?

(一)對於個人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後加名時視作對房屋產權的部分轉移,以贈與來辦理。

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税,領取契證。

3、辦理贈與合同公證。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窗口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税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裏“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6、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如上,這種婚前房產的歸屬問題關鍵是取決於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而並非取決於房產證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辦理的。正常情況下,在結婚以後一般配偶都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買房人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哪怕房子是婚前自己全款購買的也是夫妻共有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