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事糾紛

怎麼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怎麼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怎麼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法律援助是指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在國家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當事人在一定的經濟困難或特殊情況下,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向當事人提供免費或減收費用的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務。法律體系。申請書須以書面形式填寫;如確實難以以書面提出申請,可由法律援助機構的職員或有關的轉介機構的職員以口頭方式提出申請,以作書面記錄。法律援助署會在接納申請後15天內覆核申請。

法律援助機構可根據案件或事件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審查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10天。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不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決定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應當作出複議決定,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2.經濟困難的證明;3.與申請案件材料的法律援助項目有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等原因未委託辯護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委託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精神病人,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委託辯護人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進行辯護。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對不委託辯護人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進行辯護。

標籤:法律援助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