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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是什麼?

在打官司的時候,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人,都是需要律師進行辯護的,但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每一個人的經濟實力都足夠請的起律師的。當沒有經濟來聘請律師的時候。這就只有申請法律援助了,那麼在我國,什麼樣的情況才符合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呢?下面就跟隨本站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是什麼?

一、《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個人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具備的條件是: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法律、法規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項。

2、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條件,按照國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執行。

3、農民工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條例規定的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4、公民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不受本條例規定的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5、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三)、公訴案件自提起公訴之日起,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四)、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五)、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6、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需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總的來説,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羣體總的來説是殘疾人、經濟困難、未成人等這幾類人。同時申請法律援助律師,要向當地的司法局或者司法所進行申請並準備好相應的材料。並且法律援助律師就申請人而言是免費,更多相關資訊,歡迎諮詢本站的相關律師。

標籤:律師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