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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到家暴可不可以判刑

一、遭受到家暴可不可以判刑?

遭受到家暴可不可以判刑

家庭暴力是行為人利用毆打等殘忍的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或者是精神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不一定會判刑,主要是看家庭暴力的情形和次數。要是家庭暴力情節不嚴重的,只會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根據條例的規定,行為人會被處15日以下的拘留和罰款;要是家庭暴力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甚至是虐待罪,是會被判刑的。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1、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7、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二、家暴找什麼部門?

受害者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部門,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當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一定要想辦法保護自身安全,輕者拘留罰款,重者是會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向當地的婦聯、村委會、居委會反映或者報警處理,阻止家庭暴力的繼續發生,畢竟家暴是摧殘身心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