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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按揭房產離婚怎麼分配?

夫妻按揭房產離婚怎麼分配?

一、夫妻按揭房產離婚怎麼分配?

(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後取得所有權證。這種情況下的爭議也是很大的。從形式上看,此種情況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或其他證據證明為個人婚前財產)。只要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在夫妻法定財產共同制下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這種形式上的合法、公平又會導致實質上的不公平。

(2)婚前雙方交清全款,婚後取得所有權證。因為是婚後取得產權證,從形式上也可以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保障實質公平,在分割時也應與夫妻共同財產有所區別,以按份共有的原則來分割,只有在舉證自己婚前出資份額不能的情況下,方適用平均分配的原則。

(3)婚前一方交首付,婚後取得所有權證。同上,形式上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為彌補實質公平,在分割應具體考慮,一方獨享婚前所付款項及其增值部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配。

(4)婚前雙方交首付,婚後取得所有權證。與前一種情況大致相同,只是在分割時,雙方各自擁有婚前所付款部分及其增值,婚後部分及其增值按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配。

二、離婚時房產怎麼過户?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

夫妻之間房產過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户: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於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應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係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係而發生的房產過户: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因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引起房產過户的,應提供民政機構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婚後購買的按揭房,離婚時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辦理過户時所用的手續不同,婚前房產是歸個人所有的,辦理過户時,只需要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就可以,婚後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要辦理過户,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