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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怎麼處理

離婚房產怎麼處理

房產在中國人的生活裏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結婚買房也是一個現實的問題,那麼關於房產問題在離婚中爭議就變得比較大了,那麼關於房產在離婚中是在呢麼分割的呢?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後出售,應當歸誰

案例:王先生結婚前用自己的積蓄買了一套價值158萬元的房子,婚後由於房價上漲,他將這套房以210萬元賣出去了。後來,因夫妻感情不和,妻子提出離婚,將他告上法院,女方提出由於羅先生婚前買的房子增值了52萬元,而這52萬元是在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增加的,所以她也應當分其中的一半即26萬元。

上海房地產律師事務所解答:羅先生婚前購買房產婚後賣出,財產的形態雖然變了但性質沒變,再説增值部分並不是他們夫妻通過共同的投資增值的,只是市場發生了變化,所以仍是羅先生的個人財產。羅先生的第一套房是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屬於個人財產,後來由於房價上漲將房屋出售獲得的52萬元,這部分錢是房子產生的增值,也是個人財產,因此女方要求分得26萬元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二、婚後公房怎麼分

案例:劉女士的先生在婚前由單位分給他一套福利房,承租人是她先生的名字。1991年他們結婚,後來又一同將產權買了下來。最近,由於她先生有了外遇,兩人準備離婚,可她先生不同意分割這套房子,認為這是婚前單位分給他個人的,雖然後來用雙方的共同財產買下了產權,但因為買的是公房,出的錢也很少,所以劉女士無權分割。

房地產抵押律師解答:公房的使用權是有一定價值的,但男方取得這套房子時並沒有支付對價而是單位分配的,而購買產權時又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所以認定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劉女士有權分得一半

但是,如果在婚前用自己的積蓄通過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權,在婚後將產權買下來,離婚時對原來為取得使用權轉讓款應當認定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房產的餘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三、父母出資的房產怎麼分

案例:嶽先生結婚後買了一套100萬元的房子,因為積蓄不多,他的父母拿了30萬元給他們買房,父母當時也沒有説這筆錢是借還是送給他的。現在嶽先生和妻子鬧離婚了,女方要求對半分這套房子。

上海房地產合同律師解答:這30萬元是在嶽先生婚後給予的,又沒有明確是借還是送,所以推定這筆錢是對嶽先生夫妻二人的贈予,女方有權分得房子的一半。

如果這30萬元是在嶽先生婚前而不是婚後給的,應當推定為這是對嶽先生個人的贈予,屬於嶽先生個人的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先將這一部分減去,餘額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如果嶽先生與父母就這30萬元訂立過協議,表明是向父母借款的話,那麼離婚時應當先將這一部分劃出來作為其父母的財產,餘額再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資買了房屋讓夫妻居住,產證辦在自己子女一個人名下,離婚時,由於房產是其父母出資購買的,夫妻並沒有出資,產證又是辦在一方名下,從社會常理出發,推定為是父母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予,而不是對夫妻二人的贈予,所以不能將其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四、婚前購買婚後還貸的房產歸誰

案例:錢先生婚前用自己積蓄45萬元,加上銀行貸款65萬元,買了一套價值110萬元的房子,產權人為錢先生一個人。婚後他與妻子共同還銀行貸款,在婚姻期間一共還了12萬元本金和利息。現在他們準備離婚,房子已漲到150萬元。女方提出她應當分得房子的一半即75萬元。錢先生不同意。

上海房地產合同律師解答:這套房子是錢先生在婚前用自己的積蓄和銀行貸款購買的,所以屬於錢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不應當有產權。但是由於在婚姻持續期間歸還的12萬元銀行貸款是用二人的共同財產歸還的,所以這12萬元中有女方的部分,錢先生應當向女方支付6萬元。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與女方無關。

五、婚後購買的房產,產證上是夫妻雙方和兒子的名字,離婚時如何分割

案例:張先生與劉小姐結婚後購買了一處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和兒子的名下,現在要離婚,房產該如何分割?

上海動拆遷律師解答: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無論登記為夫妻雙方或一方,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中有子女,則是夫妻雙方與子女共同所有。在產權登記中未約定按份共有的,應認定為共同共有。

如果產權人只登記為子女一人,這並不意味着房屋的真實產權人即為該未成年子女,而應考慮到夫妻雙方在購買房產時的真實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否則仍然應將該房屋視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財產。但是,對於因房屋產生的債務,應由夫妻負責償還。

因此,在婚後購買的房產,無論登記為夫妻二人還是其中一人,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僅登記為子女的,仍被認為是夫妻以及子女的共有財產,而非子女一人獨有的財產。家庭內部分割財產時,均應按此種意見進行分割。不過,如產權人將房屋出售、抵押,其餘沒有在產權證上具名的產權人不得以未經其同意為由訴請買賣合同或抵押合同無效,因為房地產權以登記為準,沒有具名的產權人只能要求具名的產權人分割出售款或賠償其所受到的損失。

所以應當將這套房產作為張先生、劉小姐以及他們兒子三人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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