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的流程是什麼?
現階段我國法律中婚姻法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熟知,在婚姻法中規定的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房屋方面的相關問題。但是很多人對於房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並不清楚。那麼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的流程是什麼?下面我將就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的流程是什麼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解釋。
新婚姻法房產加名的流程是什麼?
一、2018新婚姻法婚前房產加名流程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税加1%個調税(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税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税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二、婚前房產離婚後怎麼分割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房所有。婚後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後房產歸誰?
一般情況下,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後,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
3、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這種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產權證之登記一方的,離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下,最是麻煩,也最易產生普通公眾認為的不公。此種情況,離婚時登記方承認共同出資的,則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登記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且未登記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事實或出資不是贈與的,則登記的房產屬於登記方,在離婚分割時,只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
對於不同的房屋情況,房屋加名字的情況也是不同的。比如説有房屋無貸款和有房屋有貸款之間的具體程序就差異很多,所以大家在對房產加名之前可以根據本文描述的內容分清楚類型,保障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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