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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騙取的財物怎麼算

一、無效婚姻騙取的財物怎麼算

無效婚姻騙取的財物怎麼算

無效婚姻被騙取的財物當事人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進行歸還。如果當事人被騙財物的話,一般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步驟:

(1)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2)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辯狀;

(4)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5)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6)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序;

(7)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述;

(8)執行。

二、近親的婚姻怎麼申請婚姻無效

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準備的材料因婚姻無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二)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户、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在無效婚姻被騙取了財物的話,那麼當事人在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時可以請求另一方歸還財物。如果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話,那麼就屬於無效婚姻。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為男方不能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方不能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