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購房合同簽完買方毀約定金怎麼處理

一、購房合同簽完買方毀約定金怎麼處理?

購房合同簽完買方毀約定金怎麼處理

購房合同簽完買方毀約的定金不予退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購房人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未告知購房者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開發商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交付的房屋的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大於3%;

5、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三、購房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怎麼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簽完購房合同後買家有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不算毀約,相反,買家毫無根據的單方毀約的做法,在購房合同中肯定有約定違約責任,只能是賣家約定的違約條款不符合法規定的話,買家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確定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