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成立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合同有效成立應具備哪些條件?
(一)當事人必須在自願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三)合同的標的和內容都必須合法
(四)必須是互為有償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二、書面合同的簽訂有哪內容?
(一)簽訂書面合同的意義
1.是合同成立的證據
2.是履行合同的依據
3.是合同生效的條件
(二)合同的形式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書面合同主要採用兩種形式:一種是條款較完備、內容較全面的正式合同。另一種是內容較簡單的簡式合同,如銷售確認書和購買確認書。這兩種形式的合同,雖然在格式上、條款項目和內容的繁簡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合同的內容書面合同的內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1.約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此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保證。
2.本文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規定了買賣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般通稱為合同條款。如品名條款、品質條款、數量條款、價格條款、包裝條款、交貨(裝運)條款、支付條款、及商檢、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條款等。
3.約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合同的訂約地點往往要涉及合同準據法的問題,因此要謹慎對待。我國的的訂約地點一般都寫在我國。三、合同的修改和終止合同一經訂立,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在實際業務中,合同簽訂之後,有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發現需要對合同的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補充。
經合上面所説的,合同是需要由二人或者是二人以上的人來進行簽訂,但對於合同的成立也必須與法律所規定的條件相符合才能產生效力,如果要件缺少的話,那麼此合同就會無效或者是不能確定合同的效力,所以,在處理時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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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約人不作承諾合同可以不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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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簽了合同後能反悔嗎
律師解答:一般不能。律師解析:一般是不能反悔的。這要具體看合同的條款,除非是具有任意解除權的合同,否則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如果當事人反悔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就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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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否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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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未生效合同有以下幾種類型:1、批准、登記型: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辦理審批、登記為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在辦結審批、登記的手續前,該合同屬未生效合同。2、附條件型:附停止條件的合同,在條件成就前,該合同屬未生效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02條依法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