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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樓房屋交付違約金怎麼處理?

一、還建樓房屋交付違約金怎麼處理?

還建樓房屋交付違約金怎麼處理?

首先要看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金是否有相關約定,有約定應當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對於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所計算出來的違約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因此,房屋延期交付的違約金怎麼計算,房屋買賣合同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我國的相關法律中對違約金的支付數額並沒有明確規定,對於違約金的支付標準只認定了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來進行説明,具體的支付情況應當由雙方協商一致後認定,另外如果對方拒絕支付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