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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

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

一、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

簽了合同辭職並不算違約。根據法律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法律其他規定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辭職的步驟具體是怎樣的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自己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自己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自己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自己,而自己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自己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自己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自己的人來了之後,自己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三、員工辭職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種,是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自己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第二種,是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種,是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

簽了一年的合同辭職算違約嗎上文中已給予了明確的回答,只要屬於正常的辭職,而且也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那麼是不會被認定為違約的;但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籤訂有服務期的約定,在服務期內辭職的,就屬於違約。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通過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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