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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到期後繼續履行嗎

買賣合同到期後繼續履行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買賣合同到期後繼續履行嗎

一、買賣合同到期後繼續履行嗎?

不是,不存在這樣的法條。

原合同到期後,如無其它情況,即可視為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如果繼續按原合同內容來履行,則也只是無書面合同約束下的民事行為。當遇到糾紛時,一般有法律規定的按法律規定處理,無規定的按商業慣例,沒有按前一合同履行的規定,除非雙方此時都同意按前一合同條款規定執行。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

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

(2)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4)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約束第三人。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

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民法典》將效力待定合同規定為三類: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2、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

此三類合同分別是由於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資格或缺乏處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給有關權利人賦予承認權,使之能夠以其利益判斷做出承認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絕而使合同無效,往往是有利於權利人的利益,有利於促進交易的。因此,將這類合同規定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權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不僅是買賣合同,所有的民商合同在到期後不存在着自動繼續履行的情形。如果在買賣合同到期之後其中有一方還沒有完成自己在合同當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就有可能涉嫌構成了違約,另一方是可以追究違約責任的。合同到期後的步驟,取決於雙方在第一次建立的買賣合作關係當中的實際情況。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