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轉移和轉移佔有的區別是什麼
一、所有權轉移和轉移佔有的區別是什麼?
所有權轉移和轉移佔有的區別是定義不同。
所有權的轉移是指義務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於權利人的行為。
轉移佔有的意思是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
二、所有權轉移的交付方式有哪些?
1、現實交付,即出賣人將標的物置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是標的物直接佔有的移轉,此為交付的常態。
2、簡單交付,即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合同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繫於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佔有改定,即動產物權的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特別約定,標的物仍由出讓人繼續佔有,但在物權讓與合同成立時,視為交付,受讓人取得間接佔有。
4、指示交付,又稱返還請求權讓與,動產由第三人佔有時,出讓人將其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支付。
5、擬製交付,即出讓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交與受讓人以代替物的現實交付,如倉單、提單等。
三、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流程是什麼?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税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户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户手續,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在司法實踐中,標的物交給對方並不代表所有權一定發生轉移,比如在買二手房的時候,如果賣家只是把房子交給了買家,但實際上並沒有辦理房產證的過户登記,那房子的產權在法律層面上仍然歸賣家所有,但普通的動產交易,從標的物交給對方時,所有權就發生了變動。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
-
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應該如何確認合同無效
一、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無效,所以無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訴撤銷,可以撤銷的合同才需要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當事人事後協議解除合同,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不因此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約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當約定條件出現或法定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若...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