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工資服務 > 平均工資

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

很多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清楚的看清勞動合同的條款。在離職時會遇到很多的問題。比較常見的是培訓協議、競業限制條例等,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因為個方面的原因,未仔細觀察或者未當一回事,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這根據具體的事項來確定,今天跟小編進行學習。

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

一、違約金的含義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二、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違約金的約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超過違約造成損失30%的,屬於約定過高,可以要求減少。以下是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的約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超過違約造成損失30%的,屬於約定過高,可以要求減少。以下是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我們在入職公司,不要因為仔細檢查勞動合同,詢問相關的條款,會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好的影響,影響自己的試用等。入職簽訂勞動合同仔細的觀察,可以確保後期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傷害。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多少,這個根據違反的事項具體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