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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籤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嗎?

一、總公司籤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嗎?

總公司籤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嗎?

分公司和總公司同屬於一個法人主體,所以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總公司繳納本地社保,工資由分公司發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單位按時發放工資和繳納社保,是不違反法律的。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有什麼?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應符合法律規定,並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三、勞動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有什麼?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現實生活中,有些分公司並沒有簽訂合同的資格,這樣,入職的員工就需要和總公司訂立勞動合同,而工資報酬和社保由分公司繳納。這種做法比較常見,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如果分公司沒有支付工資,員工除了找分公司外,還找總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