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貸款的缺陷有哪些?
如今對於企業來説,融資方式種類較多,但每種融資方式都有它的優缺點。那麼大家對併購貸款瞭解多少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併購貸款的缺陷有哪些,幫助大家更深刻了解併購貸款。希望大家有所收穫,請閲讀全文。
併購貸款的缺陷有哪些?
儘管《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的制定體現了穩健原則,但在具體操作上仍有一些障礙,如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及時跟上、抵押股權還需要具體細則的支持、併購貸款的風險防範問題等難點,同時還有可能引起的金融業混業問題。
1、併購貸款業務風險防範缺位問題
在中國銀監會推出的《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中,對併購貸款業務風險的防範主要是從併購項目槓桿率和貸款集中度兩個方面進行控制。
與一般的商業貸款相比,併購貸款的複雜性和風險性更高,併購的風險也較大,加大了銀行在併購貸款風險管理上的難度。
按照銀監會的相關規定。銀行應全面分析併購貸款業務的戰略風險、法律與合規風險、整合風險、經營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在此基礎上整體評估併購貸款的風險,涉及跨境交易的,還應分析國別風險、匯率風險和資金過境風險等。
2、併購貸款業務客户資源儲備不足問題
(1)在併購貸款的潛在客户資源方面,國內銀行傾向於選擇國有大型企業併購項目為主要發放對象。鑑於政府與國企在產權等方面的事實上的聯繫,國有大型企業還款能力相對於民營企業更有保障;
(2)同時,由於併購貸款作為一項新業務對商業銀行的能力要求很高,而國內商業銀行的相關風控能力較弱,其在貸款對象的選擇上也傾向於其較為熟悉的傳統客户一國有大型企業,信息的相對對稱有利於其風險管控措施的實施。鑑於以上原因,儘管目前對併購貸款業務期盼較高的主要還是民營企業,但民營企業在現在還很難有機會分享併購貸款的利好。
3、商業銀行併購貸款人才匱乏
按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部的實際操作水平,要完成包括併購貸款業務受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後管理在內的多項主要併購環節的管理控制工作,難度係數相當大。
4、股權投資存在法律障礙問題
併購貸款的放行也引發了對商業銀行從事股權投資問題的關注,商業銀行未來將作為一方主體參與到有貸款支持的併購交易中,一旦併購失敗,商業銀行將可能被動成為股權承接者,然而,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在持有用於抵債的股權問題上尚存在法律障礙。
按照我國2003年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2條規定,“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押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兩年內予以處分”。
以上就是小編對併購貸款的缺陷有哪些這一問題的解答,我們可以看出,即使國家出台了對併購貸款的管理方針,但是具體落實的時候還是有很多問題,在很多細節方面需要規範。如何避免這些問題呢,就需要大家多總結,完善細節,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温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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