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併購貸款的定義是什麼,銀行併購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一、併購貸款定義
併購貸款,是指銀行向併購方發放的,用於支付併購交易價款的貸款。其中併購是指境內併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併或實際控制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
1、受讓現有股權,是指併購方通過受讓現有股東的股權,獲得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2、認購新增股權,是指併購方通過參與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增資擴股行為,獲得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3、收購資產,是指併購方通過資產收購方式取得目標企業擁有的全部或大部分實質性資產或核心資產的所有權。
4、承接債務,是指併購方通過承接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全部或大部分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二、併購貸款准入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
2、主業突出,經營穩健,財務狀況良好,流動性及盈利能力較強,在行業或一定區域內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和良好的發展潛力;
3、併購交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本行信貸政策導向;
4、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併購方通過併購能夠獲得目標企業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或分銷網絡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5、併購交易依法合規,涉及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反壟斷、國有資產轉讓等事項的,應按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將取得有關方面的批准。
(二)貸款要素
1、擔保條件借款申請人應提供充足的能夠覆蓋併購貸款風險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資產抵押、股權質押、第三方保證,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形式的擔保;以目標企業股權作為質押的,應審慎選擇適用方法,評估股權價值及質押率。
2、貸款期限併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由貸款雙主根據併購交易的完成時間,以及併購完成後目標企業及併購方的生產經營週期、預期現金流、信用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
3、還款方式
對於一年期以內的短期併購貸款,可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或一次還本、分期付息,或分期還本付息等還款方式;對於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併購貸款,應按照本行中長期貸款風險管理的有關規定,採用分期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
4、貸款利率
併購貸款執行銀行利率政策,利率需反映併購交易複雜性、貸款風險情況等因素。
5、貸款金額
併購貸款金額應綜合考慮併購方融資需求、信用狀況、併購交易風險狀況、併購後整合情況預測等因素合理確定,本行與他行鍼對單個併購項目的貸款之和不得超過併購交易所需資金的50%。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參與增發併購貸款的相關要求
1、融資人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包括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均為法人公司,不包括自然人;
2、增發包括定向增發、公開增發、配股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現金方式增加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不含在二級市場的增持行為;
3、原則上要求以併購中認購的全部股票作為併購融資的質押物,對於資金優良的融資人可適當放寬擔保條件。
三、併購貸款業務的優點
1、利用槓桿效應增加投資回報:併購方可利用一部分自籌資金即可完成收購,而且併購貸款融資費用較固定,併購方可在最大限度上享受被收購企業業務價值增長所帶來的回報。
2、資金成本較低:相對股權融資,通過銀行債務類融資資金成本較固定,且成本較低。
3、期限較長:併購貸款期限可達5年,滿足併購業務長期投資的需求。
4、資金穩定:併購業務通常較為複雜,銀行資金來源穩定,可減少併購方資金安排不合理致使資金鍊斷裂的風險。
5、税收優勢:併購貸款利息可作為費用抵扣繳税基數。
綜上所述,向銀行併購貸款不管在貸款的基本條件、貸款金額大小、還款期限以及利率計算方面都有着較寬鬆的政策。本站小編認為向銀行併購貸款對於一個併購方企業來説有着重大的利好機會,不僅能使得企業能夠在滿足條件後順利併購而且還能使得企業擴大規模發揮規模效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
-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
-
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
一、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出資不實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在公司破產後,公司債權人可以追加出資不實股東,要求股東承擔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
-
股權質押期間公司可否註銷,公司清算程序
一、股權質押期間公司可否註銷公司清算程序結束後,才能申請註銷登記。所以公司股權質押的,清算程序結束後,可以申請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八條【法人終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註銷登記的,法人終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
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糾紛應該怎麼防範
一、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關於合夥債務的承擔問題發生糾紛,或者是關於合同違約發生糾紛。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