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保險代理公司法人要求有什麼?

我們大家都知道公司方面的問題其實是非常的多,每一個公司都會有一個職位,就是法人。對於法人來説也是有着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公司的風險基本上責任都是要找法人的。所以説現在的保險公司也看中了法人這一方面。那麼保險代理公司法人要求有什麼?

保險代理公司法人要求有什麼?

一、保險代理公司法人要承擔的責任如下:

1、負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

2、向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3、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4、協助客户挑選保險公司的優勢產品;

5、協助客户辦理相關投保手續(簽訂投保單、保單送達、保單保全、保費收取);

6、根據客户的需要,為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7、定期回訪老客户,維護潛在客户;

8、被保險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

備註: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在現代保險市場上,保險代理人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一。

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其中,專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專門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必須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條件,取得中國保監會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2009年9月25日,保監會出台了與新保險法相配套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該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充分發揮其在專業素質、管理能力、服務水平和資本實力等方面的優勢,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業務。而在此之前,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只能在註冊所在地開展業務,要想擴張業務跨境經營,只能到其他地區再註冊一個法人公司或者控股其他法人公司。

對於保險代理公司法人要求我們國家是有着相關的規定的,最主要的原因應該也就是保險代理公司法人承擔的風險的問題。對於保險代理人來説其實並不能算是一件好事,法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當的,還是有非常大的風險的。所以説我們對於做法人的事情還是要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