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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的審查要求是什麼

一、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的審查要求是什麼?

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的審查要求是什麼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

2、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律師資格證書》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有3年以上國內保險或者法律從業經驗;

4、過去2年內未因執業行為違法受到行政處罰;

5、未受過刑事處罰;

6、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的含義

《人身保險產品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0]20號)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指定一名精算責任人、一名法律責任人,分別對其報備產品的精算和法律方面問題負責”。

保監會要求法律責任人負責出具法律責任人聲明書,並對產品承擔如下責任:

(一)保險條款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保險條款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三)保險合同要素完備,條款文字準確;

(四)對有產品説明書的產品,產品説明書符合條款表述,內容全面、真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五)中國保監會認定的其他產品法律方面的責任。

三、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任職的實際情況

目前,在絕大多數保險公司中,法律責任人都是兼任的,而非專職,法律責任人一職並未被納入保險公司的權力體系,除了由本公司法務部門負責人兼任的,還有由母公司法務部門負責人兼任的,甚至有由法務部門的處室負責人兼任,這就難免造成在後兩種情形尤其是第三種情形下,法律責任人位輕言微,難以起到對產品開發真正監督作用的問題,需要相關公司引起重視,設置法務條線的公司級領導,增強法律風險的管控,讓法律責任人名至實歸。

保險公司的法律責任人的概念大家應該也是知道的,主要就是對保險公司報備的產品的計算和其他的法律問題負責任的,等同於是其他公司的法律顧問,但因為保險公司的特殊性,保險公司的法律責任人肯定也不能利用自己熟悉的知識,去侵害投保人和其他受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