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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限公司法人年齡有什麼要求嗎?

公司法人是要有獨立的資產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而公司法人代表是要根據公司章程決定,兩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職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有權利代表公司處理民事權利的,那麼對於有限公司法人年齡有什麼要求嗎,下面小編帶領大家來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

對於有限公司法人年齡有什麼要求嗎?

一、公司法人年齡到幾歲有沒有限制?

開辦公司,對法人的年齡沒有上限規定。

根據規定,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為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為能力是與年齡上限是沒有必然聯繫的,不管年齡多大,只要能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全辨認自己的行為,就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羣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即如果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進行民事活動 16歲以上也可以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法人的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違反合同義務或法定民事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由此,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法定代表人沒有盡到謹慎、勤勉、忠誠、保密等義務,而向本企業/公司承擔的合同責任。即所在的企業/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義務。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義務。”

2、法定代表人在表見代理情況下,應當向本企業/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在代表人超越權限,擅自以單位名義同第三人訂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權限範圍的,符合《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表見代理的情形。此時,該法定代表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給本企業/公司造成損失的,該法定代表人應當向本企業/公司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結,損害本企業/公司利益的,應當與第三人一起向本企業/公司承擔連帶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4、法定代表人作為企業/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其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20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看了以上的描述,對於有限公司法人年齡有什麼要求嗎?相信大家都能夠明白兩者的不同了,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的,但是必須要具備能夠單獨承擔民事責任就可以的。如果小編的講解您還沒有明白,建議您諮詢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