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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反公司制度與規定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違反公司制度與規定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違反公司制度與規定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違反公司制度與規定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管理制度具體包括哪些?

1、行政管理各類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裝管理、後勤管理、衞生管理、安全管理、檔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辦公設備管理、辦公用品管理、社會保障工資福利、崗位職責、績效考核等方面;

2、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包括現金管理、費用開支、差旅費標準、電話費標準、賬冊報表管理、數據統計分析、計量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

3、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職責、設備操作規程、產品標準、工藝流程、控制參數、安全規程、設備管理、現場管理、質量管理、產品檢驗等;

4、採購與營銷管理制度包括採購管理、銷售管理、經銷商管理、價格管理、物流運輸、市場調研、宣傳推廣、客户服務等內容;

5、其他一些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還會制定產品研發、科技創新、資本運作、進出口貿易管理等制度。

公司的制度與規定不屬於法律統一規定的範疇,因為每一家公司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而且公司制度包括的內容也很多,像是生產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崗位不同,可能公司都會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