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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哪些,公司監事會的責任是什麼

公司中除了會有董事會、股東大會外,其實還是有監事會的,這點可能很多人並不是太瞭解。一般監事會的作用其實也就是對公司的一些重大決策、決定進行一個監督。而監事會裏面也是有相應成員的,那麼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哪些 公司監事會的責任是什麼

一、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哪些

監事和監事會是監督董事會、執行董事和經理的機構。依據公司規模,公司可以設立監事會或一至二名監事。有監事會的,其中的監事必須在三人以上。監事會成員由兩部分人組成。一部分是股東代表,即由股東會選出的代表。另一部分是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公司的職工民主選舉產生。選舉可採取推舉、投票等方式產生。監事會中的股東代表與職工代表的比例關係,可由公司自己決定,但兩類代表一定要有。在公司規模較小的情況下,股東會可以自己決定是設立監事會還是一至二名監事。

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經理和財務負責人不能兼任公司監事。其道理是清楚的,因為這三種人均是公司監事監督的對象,如果同時兼任監事,起不到公司內部監督的作用。

二、公司監事會的責任是什麼

監事會又稱監察人,是對董事會執行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關。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在西方公司法中被視為公司的任意機關,即可以設置也可以不設置,或達到一定的條件才必須設置。

1、監事會的組成和任期

根據中國《公司法》第5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規模較大的,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人。監事會應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1名召集人;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1至2名監事。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構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和董事一樣,有期限規定。根據《公司法》第5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任期為每3年一屆,可以連選連任。

2、監事會的選任和限制

監事會成員的選任可以在章程中規定,也可以由股東會決定,且往往規定某些限制條件。如法國規定主要負責公司財務審核的監察人必須是股東,但業務執行人及其配偶,以及金錢以外的財產出資人、特別受益人、定其受報酬人及其配偶都不能擔任此職。

根據《公司法》第52條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由股東選出的通過股東會選舉決定人選。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因此,中國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並非要求須為股東,而且為避免濫用職權或權責混亂,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這由公司各組織機關的不同職權所決定,也利於公司業務的順利進行,各部門專業化更強,利於協調、配合。

3、監事會的職權

在西方國家,監事會的職權主要包括審核,查閲會計文件、調查、檢查公司的業務及財產狀況,通知董事停止違法行為,必要時召集股東會等。《公司法》第5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或者監事有如下職權:

①檢查公司財務;

②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③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改正;

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⑤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因此,中國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或監事,主要負責審核、查閲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董事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並非公司的所有股東都是可以擔任監事會成員的,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中就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嚴格的要求,具體公司監事會成員有哪些,上文已經作出了介紹。作為公司監事會,其實也是有一定責任的,這方面的內容上文也有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監事會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