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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員工可以在民企做股東嗎?

一、國企員工可以在民企做股東嗎?

國企員工可以在民企做股東嗎?

國企在職員工可以在別的企業投資做股東。只要不是公務員就可以。

1、股東與公司的關係上,根據《公司法》第九十七條:股東有權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2、股東之間關係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股東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繫,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二、股東分類

按不同的標準,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1、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

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2、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3、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4、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以上就是法律上對於股東的相關情況認定,國企員工如果涉及到需要在民企中擔任股東的,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來向民企注資,並獲得股東的身份,具體情況下還涉及到註冊資本增加或者股東轉讓的情況,需要由企業召開股東大會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