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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東也要算入人員工資中嗎?

一、企業股東也要算入人員工資中嗎?

企業股東也要算入人員工資中嗎?

不應當,股東不參與經營的,一般從每年的分紅中獲得收益,不領取工資,參與經營的,可按照崗位確定工資報酬,另不影響每年分紅收益,總之股東是否有職務、有工資可協商確定,協商後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中予以體現。

工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股東並不是職工,不享有工資報酬,但其中股東同時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在勞動關係上其身份是職工,並非股東,與其他職工享有的權利同等,沒有特權,應當同工同酬。

作為公司股東注意事項:

1、從財務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資的這個公司的財務狀況、流動資金、股份構成、債務情況、經營情況、盈利能力、公司人員工資水平。

2、從行業上要注意:將被投資企業產品所在行業的前景(是否是朝陽、夕陽或成熟行業)。

3、從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文化和現任總經理的經營理念。

4、最好要求公司有嚴格的財務公開制度。

5、投資的形式(是借貸還是入股),如是借貸,要考慮行業風險溢價,提高資金的回報率,如果是入股,註明佔公司股份的多少,註明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二、用人單位發放工資的依據是什麼?

《勞動法》:

1、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2、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3、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5、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6、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公司的股東以出資為限度或者是認購的股份為限度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所以也應當按照出資或者是認購的股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股東參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的,是應當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的,不得泄露公司的機密。